“不提供相應護具,不開工?”呵呵
稀硫酸與高錳酸鉀滴定液的反應多數質檢員都知道,用來檢測水質里的易氧化物,危險度一般。但濃硫酸與高錳酸鉀反應,卻是會出現重大事故。
10月11日,人民日報報道,5年前東華大學研究生因為做實驗過程中發(fā)生爆炸,導致傷殘。近日學校被判賠償162萬元。
這場五年前的事故,官司與責任劃分剛剛落下帷幕。當時該學生未佩戴護目鏡,也沒有在通風櫥內拉下安全窗。向裝有濃硫酸的三角瓶中添加高錳酸鉀時,發(fā)生爆炸,造成嚴重傷殘。
我們做藥的,會經常和這些東西打交道,分析一下這里面的事。因為牽涉到多種因素,未必全面,歡迎留言探討。
一、無效的警示
在事件中,學校認為已經口頭提醒學生“注意安全”,卻沒有詳細說過危險點。這點和一些藥企的安全教育非常像,只告訴你態(tài)度“注意安全”,卻不說明細節(jié)。
比如用馬弗爐做熾灼殘渣時,都知道馬弗爐外面也非常熱,極易發(fā)生燙傷。但馬弗爐外側黑漆漆的,看著人畜無害,很容易被忽略。你只是告訴新人注意安全,注意燙傷,是難以起效的。你要告訴他馬弗爐很燙,不要觸碰。必須明確危險點是啥,讓他做到有所側重點,否則一直繃勁狀態(tài),很容易疲勞,而疲勞是出事故的一個誘因。
二、敷衍的理論培訓
在事件中,法院認定校方有義務教實驗的具體步驟、注意事項及危險后果。藥企也一樣,不過藥企有個優(yōu)勢,那就是監(jiān)管部門的檢查,明確必須有sop,所以理論必須知道。
我在上中學做化學實驗時,老師比較死板也比較前衛(wèi)。所有的實驗都要明確背熟流程及危險點在哪里,出現突發(fā)事件該怎么處理。復述不過,對不起,不能進行下步操作。這種理論培訓,看著非常不人性化。畢竟占用課余時間,但很有效,從未出現事故。所以對于一些特殊崗位操作人員,務必要求能復述sop,不是為了應對檢查,而是保命。
三、失蹤的實操培訓
在藥企新人里,你會發(fā)現,并不是每個學藥相關專業(yè)的人都懂得基本設備操作。當你問到時,他可能會告訴你“我們沒做過實驗,都是看老師做的”。所以別太相信員工簡歷上的“熟練掌握各類檢驗儀器”,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才有意義。
既然是實操培訓,就必須有熟練手帶領。千萬別想當然的覺得“sop上字都能看懂,不會出錯的”。就像我們前面說的那個易氧化物檢測,明確是稀硫酸加高錳酸鉀滴定液,但就是有人把“稀”字看漏掉,飛濺起一身的酸液。
四、緊湊的人手
在事件中,實驗現場導師和安全管理人員都不在現場。設置了崗位,卻未必會增加人手,是很多企業(yè)的常態(tài)。一人兼職多個崗位,甚至還曾問過“哪些崗位不能兼職?”
本身崗位的設置初心是增加專職人員,能更好履行職責。但往往成了某一個員工多了個兼職崗位。就像某檢查老師說的,到了某公司,看公司框架結構很全。一問設備部的人來沒,某個員工站了起來“到”。再問生產部的人來沒,還是那個員工站了起來“到”。再問問安全員消防員,然后都是他一個人。他有這個能力,所以你給了他崗位,但他真能有精力去履行嗎?
五、缺失的護具
在事件中,如果戴了護目鏡之類的,可能就不會這樣慘烈。
和一些藥企很像,因為安全并不是藥監(jiān)局管理的,所以往往不在重點項目里。像護目鏡、防毒面具等等,這些在危化品操作時需要的東西,并不是每個企業(yè)都給配備。不清楚校方有無給傷者配備,反正配備了不用和根本不給配備是截然不同的責任劃分。很多時候,給員工花錢,就是給自己避災,可惜并不是每個領導都這樣想。
員工是人,是人就會有犯錯的時候,企業(yè)能做的是盡量減少他犯錯的機會。如果不能避免,那就盡量減少事故發(fā)生時的損害。這些需要硬件、軟件、態(tài)度都有領導的認可,否則永遠是紙上談兵,安全也只是空說一句口號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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