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名稱: 2-甲基四氫呋喃
別名: 2-甲基四氫呋喃
分子式:
危險等級: 3.2類
聯(lián)合國編號: 2536
海關編碼: 2932190090
外觀性狀: 無色液體,見光、露置或久儲變成淡黃色至棕色;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,
在水中的溶解度隨溫度的降低而增加。有類似醚的氣味,易溶于乙醇、乙醚、丙酮、苯和氯仿等有機溶劑。
結(jié)構(gòu)式:
CAS NO: 96-47-9
用途:
1、2-甲基四氫呋喃是用于合成藥物磷酸氯喹和磷酸伯氨喹的主要原料;
2、2-甲基四氫呋喃用作綠色溶劑,可替代四氫呋喃做格氏反應溶劑,也可替代苯、甲苯、氯仿等溶劑,廣泛用于合成香料、新材料等 ;
3、2-甲基四氫呋喃也可以用在汽車燃料添加劑方面。
包裝類型:
170公斤鍍鋅桶,或ISO Tank,20噸/罐,也可根據(jù)客戶要求包裝。
儲存方式:
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
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37℃。
包裝要求密封,不可與空氣接觸。
應與氧化劑等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
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
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
儲區(qū)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。
貯存期12個月。
產(chǎn)品運輸:
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
嚴禁與氧化劑、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。
禁止使用易產(chǎn)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。
夏季早晚運輸。
運輸途中應防暴曬、雨淋,防高溫。
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、高溫區(qū)。
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
嚴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裝運輸。
運輸工具上應根據(jù)相關運輸要求張貼危險標志、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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