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適應癥]
用于畜禽胃腸道線蟲病、肺絲蟲病和豬腎蟲病。
[目標種屬]
牛、羊、豬、犬、貓和禽的胃腸道線蟲、肺線蟲以及犬心絲蟲和豬腎蟲感染的治療。其次也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動物的輔助治療和提高**的免疫效果。
[禁忌癥]
肝腎功能損傷、妊娠早期或原有血吸蟲病畜禽禁用。
[注意事項]
①在動物極度衰弱或有明顯肝腎損傷時,牛因免疫、去角、閹割等發(fā)生應激時,應慎用或推遲使用。
②馬和駱駝較敏感,馬應慎用,駱駝禁用
③牛、羊泌乳期禁用
④本品中毒時可用阿托品解毒和其他對癥治療。
[藥物相互作用]
①具有**一樣作用的藥物如噻嘧啶、甲噻嘧啶、乙胺嗪、膽堿酯酶抑制藥如有機磷、新斯的明可增加四咪唑的**。②四咪唑可增加布氏桿菌**等的免疫反應和效果。
[用法用量]
內服:一次量,每1kg體重,牛、羊、豬7.5mg;犬、貓10mg;禽25mg。
[休藥期] 肉 3天,奶1 天,蛋 7 天.
[儲存條件]密封、避光、置干燥,陰涼處保存。